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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
我校荣获渭南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5-09-18 14:54   审核人:

9月17日上午,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在渭南光明酒店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出席大会的领导有中共渭南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唐代治,副市长王晓军,市政协副主席徐月凤;各县(市、区)委领导;市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驻渭各高校分管统战工作领导;各县(市、区)统战部长。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等120多人参会,我校作为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参加会议并上台领奖。

会议学习传达了贯彻中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近年来渭南市民族工作经验,同时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渭南市民族工作,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王春阳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维护民族团结的和谐氛围;二是要扎实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方面的活动,依法依规管理民族事务,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三是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中,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为榜样,坚持以民族团结创建为引领,以推动民族居住地方全面发展为导向,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新贡献。(通讯员 张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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