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学校文化品牌和形象塑造的重要平台,在宣传教育、表彰先进、传递正能量、推介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校友的好评。
为规范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对外发布信息的正确一致性,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渭师党宣〔2019〕51号)相关要求,明确各单位供稿流程、审核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流程。
一、平台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平台主要为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校园广播等其他媒体平台。
二、管理审核职责
各单位供稿员:负责对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做法,先进典型以及承办的校级大型活动等信息进行拟稿、编辑、报送。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对供稿员提交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修订、审核;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按时编辑、发布经审核校对的稿件;对发布内容进行事后监控,收集整理平台用户提出的问题、建议并上报到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发布流程
四、稿件要求
1.报送内容必须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荣誉度,符合《微信公众平台群发布规则说明》要求。
2.标题要简明扼要,准确传达出消息主题内容;稿件内容真实准确,在保持言简意赅的同时注重提高文字的可读性;图片、视频能准确反映主题,清晰度高,可以有简单的文字说明。
3.各单位开展的一般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受众范围小、失去时效性、不能体现学校整体特色和风貌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发布。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负责人须高度重视,严格对报送内容进行把关、修订、审核。同时安排供稿员或指定信息员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可在宣传部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签字纸质版)、拟发布内容(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审核发布。
电子版发送至QQ号:2877764884(全媒体中心)
或邮箱:wnumedia@163.com
联系人:于占豪 联系电话:2136010
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