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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李明敏

电话:0913-2136899

邮箱:syxcb2009@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报送2021年度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的通知
2021-12-21 15:33   宣传科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二级学院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书》和《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党群部门、行政部门、附属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书》(渭师党组﹝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对各单位2021年度对外宣传新闻稿件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报送时间

(一)稿件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1日

(二)统计内容:对外宣传统计内容为各单位在校外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上刊发的反映本单位工作亮点、典型事迹、成绩及经验的新闻稿件。

(三)报送材料: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新闻稿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3日18:00前。

二、统计要求

(一)统计表按照稿件发表时间依次统计,填写规范参照附件(统计表在宣传部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

统计表纸质版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党委宣传部工作邮箱:wnsynews@163.com,主题格式为:“××单位2021年度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统计表”。

(二)报送材料中平面媒体必须报送报纸等新闻稿原件;网络媒体需打印稿件页面完整内容,并在统计表“发表媒体”一栏填写稿件有效链接地址;广播、电视稿件请提交稿件播放音、视频资料。

(三)各单位要参照新闻稿件标准,从严审查把关,外宣稿件以各级各类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以及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网等影响力较大的商业门户网站为统计范围,不得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文学作品、论坛及博客文章等统计报送。

(四)各单位对署名不清但确系本单位联系发布的新闻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报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按时报送,不重报、不漏报,不弄虚作假。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新闻报道。

三、联系人及报送地点

联系人:晋 彤

办公电话:2133230 手机:18609232639

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宣传科(厚德楼3607)


附件:2021年度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统计表(样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2021年度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统计表(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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