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我校广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具体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此项活动主要由宣传部、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开展。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切实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此项活动主要由学工部、各二级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落实责任,推动我校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宣传部将定期通过后台统计各单位参与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此项活动主要由团委、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开展。
12月4日,根据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升国旗和“宪法晨读”活动。同时,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安排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 moe. gov. 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网络直播,同步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此项活动主要由学工部、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开展。
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与竞赛活动,争取优异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二)多形式开展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活动,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完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三)加大活动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着力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单位请将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送宣传部于占豪处(厚德楼3606办公室),电子文档发syxcb2009@163.com邮箱,联系电话:213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