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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李明敏

电话:0913-2136899

邮箱:syxcb2009@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内容与要求的通知
2019-09-02 16:27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新学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宣传橱窗和电子屏、相关宣传标语要围绕教师节、迎新生和国庆的主题及时进行内容更新。现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在9月8日前对各自所管辖的宣传橱窗内容进行清理和更换。后面可根据主题需要再做内容更换。

2、校内各单位的公告、通知等必须在指定位置张贴,其它位置一律不得随意张贴广告及悬挂各类宣传品。

3、各宣传橱窗负责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宣传橱窗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更换,并保持宣传橱窗干净、整洁、美观。

4、校园内原则上不允许悬挂横幅。迎新生和军训期间可适量悬挂。其它因特殊情况需要悬挂时,须报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定地定时限悬挂。横幅内容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并负责,须简练准确规范,悬挂时其下线一般不得低于1.5米,不得在校内南北直道两侧和环道旁悬挂。

5、学校将定期对各宣传橱窗维护及内容更换情况和横幅悬挂内容等进行检查,对未按通知要求及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于未经批准的横幅和未按要求悬挂到位的横幅,学校有权随时取缔。橱窗更换情况等宣传将纳入各单位年度宣传思想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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