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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附件)
· 关于报送学校新闻记者的通知
· 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部长:李明敏

电话:0913-2136899

邮箱:syxcb2009@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
2018-06-01 15:29   审核人: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5年以来,学校相继建立学校官方微博“渭南师范学院”和微信公众号“渭南师范学院”(账号:WNU1923)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已成为学校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新闻资讯、传播校园正能量、加强师生员工的信息沟通的新平台和新桥梁。我校官方微博、微信以“打造舆论主阵地,唱响红色主旋律,讲述师生好故事,传播校园正能量”为宗旨,已成为学校最权威、全面的公众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官微官博在师生中的关注度,扩大官微官博在省内外的影响力,现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动员全体教职工及各班级学生积极关注订阅学校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关注账号

1.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渭南师范学院”(账号:WNU1923),全校师生均需关注;

2.学校官方微博“渭南师范学院”,全校学生均需关注,欢迎教职工关注;

3.学校官方今日头条号“渭南师范学院”,欢迎全校师生关注;

4.学校官方抖音号“渭南师范学院”,欢迎全校师生关注;

5.学校官方企鹅号(天天快报)“渭南师范学院”,欢迎全校师生关注。

二、关注方法

  1. 直接进入微信和微博等软件,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加号(+)”, 然后点击“扫一扫”,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2.直接进入微信和微博软件,搜索“渭南师范学院”进行关注。

3.学生关注后需在后台回复:学院专业班级+姓名,教师关注后需在后台回复:部门+姓名。

3.今日头条、抖音、天天快报均需下载相应APP,搜索“渭南师范学院”进行关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使学校师生成为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传播正能量的重要粉丝,同时积极对信息转发、分享和评论,扩大受众面,影响并带动身边朋友、群众共同关注,使之成为提升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重要网上主流舆论阵地。

2.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报送“双微”信息。在信息报送中,注意把握和掌控舆论导向,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部署,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校园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媒体中心将每周发布校内各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榜单,以促进校内新媒体平台的更好运营和发展。

3.各单位要根据安排,及时组织动员师生添加关注,并于6月5日之前将附表以纸质形式交至宣传部全媒体中心3606办公室。

附表:渭南师范学院师生关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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